| 徵才機關 |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名 |
| 性別 | 一般人員 |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 有效期間 | 2016-12-20~2016-12-26 |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一般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人員,且無限制轉調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1.辦理農林漁牧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10鄰55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現職派令及最近一年銓敘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獎懲令、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相關資料影本。 2.以上證件請用A4影印,加蓋與正本相符章,並於12月26日前以郵寄送達方式送至88341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10鄰55號澎湖縣七美鄉公所人事管理員收,信封上註明應徵財經課課員(逾期恕不受理)。 3.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者,視同放棄。初審合格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4.聯絡人電話:06-9971007轉分機66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