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國父紀念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土木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預估缺)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2-08~2017-02-18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土木或建築相關科系畢業。 2.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或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合格實授資格薦任第八職等以上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3.曾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重大工程專案經驗者。 4.具土木、建築之工程品質管理、履約管理豐富經驗及熟悉採購法令者。 5.主動積極、服務熱忱、思慮敏捷、具協調溝通能力者。 6.具規劃設計及建築、機電與空調等介面整合經驗者尤佳。 7.能襄助主管指導業務同仁處理工程採購相關疑義及專案工程管理事宜。 8.具建築師或土木技師資格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推動本館跨域加值計畫及辦理後續整建工程。 2.辦理土木、建築工程招標案件及管理工程品質等事宜。 3.辦理營繕專案之工程設計、招標、施工、驗收等相關事宜。 4.辦理營繕綜合事務並管控工程查核及協助解決施工期間各項問題。 5.辦理建物安檢、無障礙環境及消防設施維護業務。 6.襄助組長推動工務機電業務。 7.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自傳等。)、身分證正面影本、考試及格證明書、最近3年考績、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之文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6年2月18日(星期六)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至11073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務機電組技正」職務及聯絡電話;一律通訊報名不接受親自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2.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項徵選由本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 5.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26陳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580龔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