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徵求 助理研究員~2016-08-19

徵才機關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教育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8-11~2016-08-19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並具備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研究所畢業者,並具有碩士以上學歷者。
(二)具備藝術行政工作經驗三年(含)以上(請檢附相關證明資料或文件)。

職務所需能力:
(一)具藝術行政規劃能力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
(二)英文會話及讀譯能力。
(三)熟悉公文寫作與電腦操作。
工作項目 (一)演奏組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音樂會/歌劇等活動承辦。
2.音樂家及相關藝術工作人員聯繫。
3.活動企劃發想及執行。
4.樂團行政管理。
(二)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於本團音樂會或相關活動時,須配合加班)。
工作地址 臺北市八德路3段25號7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 (105年8月19日)前,將下列資料以掛號方式逕寄10554臺北市八德路3段25號7樓臺北市立交響樂團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一)國民身分證。
(二)甄選報名表(請於本團網站下載),報名表各項欄位請以正楷文字書寫,並黏貼2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張。
(三)畢業證書,凡持國外學歷證明者,請檢具下列文件:
1.駐外領事館或外交部指定機構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譯本(如尚未翻譯者,可先行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後至法院公證)。
2.在國外就學期間出入境護照(影印護照相片姓名內頁及出入境章戳)或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
3.本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自傳(500字以內)。
(五)退伍令(無者免附) 。
(六)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服務證明、離職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資料,經歷證明文件以能證明曾從事相關工作)。

請至本團網頁下載簡章及報名表
http://www.tso.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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