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徵求 技士~2016-04-12

徵才機關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林業技術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6-04-08~2016-04-1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二)具公務人員林業技術職系薦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風景區公共設施維護、病蟲害防治暨周邊環境整潔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情形請洽游課長04-22289111ex58566
工作地址 臺中巿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風景區管理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05年4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420臺中巿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臺中巿風景區管理所沈主任收,逾期不予受理。連絡電話:總機04-22289111ex58051。【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風景區管理所林業技術職系技士職缺】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歷次及最近現職派令影本。
  (四)歷次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觀光局暨本所甄審委員會書面初核,另擇適合者舉行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
(二)本案擬擇適合人員參加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銷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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