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 徵求 研究助理~2015-01-26

徵才機關 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官職等 比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等學校教師資格聘任
職稱 研究助理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正取者3天內未報到,或3個月內本館研究助理出缺優先依序遞補備取者)
性別 教育人員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15-01-09~2015-01-26
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物館及自然、人文科學領域等相關科系(所)碩士學位或具講師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應徵研究助理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條之講師各款資格之一)。
二、經公開發表之專書或期刊論文,5年內至少3件。(99年1月至103年12月)
三、具有地方文化館、文創、行銷、活動及博物館研究、展示等相關經驗者優先錄取。
四、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5各條任用限制條件者。
五、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且未具外國國籍。
工作項目 辦理地方文化館、文創、行銷、活動及博物館研究、展示、館際交流合作與臨時交辦等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或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等(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3段75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附下列證件:(報名表下載請至本館全球資訊網-最近消息-人才招募http://www.lym.gov.tw/ch/News/list_c.asp)
1.碩士以上學位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經歷應符合教育部認定外國學歷之規定)。
2.履歷表請詳實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及學經歷(含自傳,如有不實,自負法律責任)。
3.公開發表之專書或期刊論文,並就以上著作中指定一件為送審代表著作,指定送審之作品需檢附7份,先寄送1份,其餘6份於面試時繳交。專書或期刊論文如為外文著作,需提送中文摘要。
4.提出擔任本館專業人員對館務推展及研究方向綱要,並以宜蘭地方文化館為例。
5.身分證或教師證書等檢定證書影本。
6.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以上之著作須確實符合應徵之專長領域,且應徵者須為第一或第二作者。檢附之資料請依序整理以A4格式縮印,切勿裝訂。
二.公告期限:應徵函件請註明「應聘研究助理」,不得更改,並於104年1月26日前寄達「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3段750號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人事室收」,合則約試,恕不退件,資格及資料不符者請勿送件,資格不符及不錄用者,均不再通知,請逕與本館保持聯繫。
三.以上應徵職務(研究助理比照中等學校教師等級1名)依本館專業人員新聘程序擇優錄取。
四.聯絡電話03-9779700*104陳主任或200邱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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