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 徵求 專員~2022-04-26

徵才機關 銓敘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擇優錄取)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4-12~2022-04-26
資格條件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所列情事,並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大學以上法律系(所)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乙等)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三)具法制職系3年以上工作經驗,且最近3年年終考績須2年考列甲等以上。
(四)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檢附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辦理本部法制業務及訴願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公告資訊/人才招募線上報名之本公開甄選項下「我要報名」填寫簡歷資料,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並填寫聯絡電話)暨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最近一次審定函、最近一次派令等相關資料影本(外文資料均請附中譯認證資料),於111年4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法制職系專員),逕寄116204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敘部人事室王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236681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二)本次徵才得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三)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