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徵求 聘用社會工作員(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2022-09-26

徵才機關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社會工作員(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2-09-14~2022-09-26
資格條件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資格。
2.具社會工作實務經驗1年以上。
3.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4.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工作項目 1.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4條、第36條、第37條及第43條規定辦理24小時輪值受理通報案件、調查處理、緊急保護級後追輔導處遇之個案直接服務工作50%。
2.依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相關規定辦理救援及安置保護等個案直接服務工作40%。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5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具履歷表、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之證明文件,1年以上社會工作實務經驗證明文件。
2.進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約聘人員於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自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於111年9月26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5樓 陳禹岑小姐 收」,並請註明「應徵社會工作師職代(綜規組)」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607陳小姐。
4.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5.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敘薪標準:
(1)符合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或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者,以六等二階(296薪點)起聘;符合前揭資格並具社會工作實務經驗1年以上者,以六等三階(312薪點)起聘。
(2)符合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且為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畢業者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並具社會工作實務經驗1年以上以六等四階(328薪點)起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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