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徵求 科員(外補)~2021-04-26

徵才機關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外補)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12~2021-04-26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高考(含相當等級)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熟諳主計法規、內部審核、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四)熟諳電腦視窗軟體(Excel、Word等)及網路等系統操作。
(五)擇優錄取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註:本職缺應徵資格為教育部會計處及所屬主計機構以外之現職公務人員。
工作項目 1.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0217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聯絡E-Mail hyyang@mail.mo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附資料:
透過eBAS首頁點選外補職缺公告,連結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操作說明請參閱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以下資料(相關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
1.請務必於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另請登打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
2.資績評分表。
3.最高學歷證件。
4.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模範公務人員證書、訓練進修〈主計人員1.5倍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個人通過認證紀錄,未檢附者將不以1.5倍計算〉等證件。
5.如通過語言檢定,請上傳合格證書。
6.最近5年內曾當選模範公務人員者,請上傳證明文件。
7.報名人員所上傳之文件檔案為審核依據,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並須自負公文書資料真實之法律責任。
二、聯絡方式:02-77365964 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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