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國立金門大學主計室組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21-04-22~2021-04-30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含)以上會計或相關系所畢業。 (二) 高普考(含相當等級)及格之現職人員。 (三)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規定。 (四)熟諳電腦視窗軟體(EXCEL、WORD等)及網路系統操作,善於溝通,具作業基金會計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工作項目 | 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 |
聯絡E-Mail | namai@mail.mo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資料: 透過eBAS首頁點選外補職缺公告,連結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操作說明請參閱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以下資料: 1.請務必於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另請登打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 2.最高學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最近1次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模範公務人員證書、訓練進修〈主計人員1.5倍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個人通過認證紀錄,未檢附者將不以1.5倍計算〉等證件)。 4.如通過語言檢定,請上傳合格證書。 5.最近5年內曾當選模範公務人員者,請上傳證明文件。 6.報名人員所上傳之文件檔案為審核依據,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並須自負公文書資料真實之法律責任。 二、聯絡方式: 082-313345 吳主任玲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