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徵求 專案助理(定期契約)(本職缺自僱用日起算1年,契約期滿日至遲為110年6月30日)~2020-04-24

徵才機關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具大學學位者260薪點(32,422元/月);具碩士學位者274薪點(34,167元/月)
職稱 專案助理(定期契約)(本職缺自僱用日起算1年,契約期滿日至遲為110年6月30日)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4-17~2020-04-2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者(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2.熟稔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具有基礎公文寫作能力。
工作項目 協助辦理本局藝文紓困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期限:108年4月24日前將應備證件資料親送本局人事室或逕寄「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人事室(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流行音樂組專案助理(定期契約)」(聯絡電話:02-23758368分機1214、1216)。
2.應備證件資料:請備履歷表、自傳、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及工作證明或相關證明文件。
3.另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www.bamid.gov.tw)「便民服務」專區下載報名表(檔名:徵才報名表-臨時人員」,填妥後word電子檔回傳至person1@bamid.gov.tw(請勿更動格式設定),信件主旨統一為:流行音樂組專案助理(定期契約)報名表。
4.資料經書面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5.本職缺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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