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 徵求 書記~2025-05-13

徵才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5-06~2025-05-13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3、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5、具綜合行政業務之整合與溝通能力;具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分案業務(含績效登打)
2、動產及不動產查封封條管理
3、車輛及駕駛管理業務
4、配合秘書室業務調整
5、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125巷12號
聯絡E-Mail tny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徵方式採線上應徵: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未完成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應徵系統中: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請親自簽名)
(2)現職派令
(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考試及格證書
(6)最高學歷證件
(7)其他:銓敘部職系專長認定函、英檢及格證書等(無則免附)
3、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報名或面試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從缺。本職缺正取1名,另得依需要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並依法究辦。
5、聯絡電話:06-2134322#232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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