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技術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24~2025-10-08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研究所畢業,領有碩士學位者。 (二) 具公文寫作能力尤佳。 (三) 具基礎電腦文書作業軟體操作。 (四) 處事謙和態度為佳,並具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 (五) 具溝通協調能力及有團隊合作精神。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本中心彙整本署立法院會議詢答集冊及相關輿情蒐集。 (二) 協助辦理本中心行政、收發等事宜並適時配合加班。 (三) 支援本署輿情監測涉及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相關議題並撰擬通報資料。 (四)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99號A棟(國家生技研究園區)。(捷運文湖、板南線南港展覽館站下車,搭乘北環幹線、306、645、205、212、270號公車於南港水廠站步行130巷即可抵達)。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於114年10月8日前(含當日,以郵戳為憑),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逕寄至「115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109號」,國會暨媒體事務中心辦公室顏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國會暨媒體事務中心技術助理」: 1.個人履歷(需黏貼或列印相片,務必載明聯繫電話及e-mail信箱)。 2.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 3.自傳。 4.工作相關證照或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付)。 (二) 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甄審結果公告於本署網站;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及郵資。 (四) 面試日期、時間及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270薪點支給(約41,661元/月)。有關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 (六) 聯絡人:顏小姐 02-2787-7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