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08~2025-09-15 |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 具電腦操作及word、power point、excel等文書處理能力。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4. 男女不拘,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1.廳舍管理。 2.文書處理。 3.財產管理。 4.內部稽核。 5.兩公約業務。 6.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臺中市西區金山路11號) |
| 聯絡E-Mail | meph15@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者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本所取得履歷資料,並將【履歷表、具結書、最高學歷證書、國民身分證、退伍令(女性免繳)、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相關證照等影本】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 1.履歷及具結書(簡要自傳600字以內,本人簽名處請親自簽名,另具結書亦請務必填寫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 4.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退伍令(女性免繳)。 6.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其他: 1.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再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約僱期間:自114年9月22日起至115年1月30日止(本僱用案代理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4.核薪方式:月薪,約僱5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 人事室詹先生(04)2224-5200分機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