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20-07-10

徵才機關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0-07-06~2020-07-10
資格條件 1、國內大學以上學歷畢業。2、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法定任用資格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情形。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5、無限制轉調情形。
工作項目 1、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29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聯絡E-Mail w221221p@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具資料:
(一)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各項資料(含簡要中文自傳並附照片);另請上傳全部學經歷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獎懲、訓練進修及英檢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檔案至該系統
(二)該職缺為預估缺。
(三)聯絡電話04-25620841#221彭小姐

備註:
(一)經資格審查合格報名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通知。
(二)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三)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視實際狀況從面試人員中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