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18~2021-01-27 |
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薦任官等任用資格(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等級考試及格者、薦任升官等訓練合格者),符合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社區營造補助案件、社區營造文化部專案等社區文化股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以上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02)29603456 分機4626丘股長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
聯絡E-Mail | ak4331@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方式:請以線上方式應徵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請上傳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語言檢定證書、採購證照…等(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料未齊全或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人員,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局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