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書記官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乙名(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1-03-16~2021-03-23 |
資格條件 | 1.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諳預算、決算、會計、審計等相關法令及中央政府機關歲計會計系統(GBA)者尤佳。 3.具溝通協調及電腦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市府前路15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會計室 |
聯絡E-Mail | chia472@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請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其他相關證書影本如語言檢定及證照等佐證資料,並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2.合則約談,不合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請務必留辦公室電話及手機,以利通知)。 3.本次甄審擇優候補2名,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