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徵求 高級審查員~2021-06-14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高級審查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間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14~2021-06-14
資格條件 (一)大學醫學系畢業,取得醫師資格,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業訓練或重要工作經驗7年以上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業訓練或重要工作經驗3年以上且就擬任工作曾有著作發表者。
(二)熟悉一般電腦操作、文書簡報軟體。
(三)英語聽、說、讀、寫能力佳。
(四)應變及溝通能力佳、樂觀積極、細心謹慎、具耐心,有責任感及團體合作精神;必要時並可配合加班。
(五)具公文寫作能力、一般行政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內新藥、生物藥品及再生醫療製劑審查相關事宜。
(二)辦理臨床試驗審查及相關法規研擬。
(三)研擬再生醫療製劑審查及法規相關事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99號F棟6樓(國家生技研究園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應徵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0年6月14日前,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至「115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F棟6樓(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黃淑萍小姐收,並於信封註記「應徵藥品組高級審查員」(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
1.個人履歷(需黏貼或列印相片,含可聯絡到之電話及e-mail)。
2.大學以上全部學歷證件。
3.自傳。
4.英文能力證明。
5.服務證明或工作相關證明文件。
6.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業訓練或重要工作經驗7年以上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業訓練或重要工作經驗3年以上且就擬任工作曾有著作發表者。
(二)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報名截止後將先行書面初審,符合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將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四)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
(五)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為限(候用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552薪點支給(約76,396元),有關本署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臨時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具醫師證照者,於試用期滿後,每月支給專業津貼6萬元,如具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業訓練或重要工作7年以上之資格者,最高津貼10萬元。
(七)聯絡人:黃淑萍小姐 (02)2787-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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