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3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12-04~2020-12-10 |
資格條件 |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於超額或非超額機關服務,品德端正、身心健康,且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二) 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 具備水、電或電腦相關證照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公文遞送、總機、會議場地布置、會議場地維護管理(具備電腦操作及控制音響設備能力)、環境清潔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 本院為應業務需要,得調整職務內容,錄取人員應予配合。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1. 報名日期:請於109年12月10日下午5時00分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司法院秘書處第四科」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司法院技工甄選」(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親自報名概不受理)。 2. 應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1) 填寫報名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檢附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最近5年考績。 (5) 水、電或電腦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二) 面試甄選: 1. 先以書面審查,擇優參加面談(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面談時提供半年內衛福部認可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表);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者,請附回郵信封。 2. 各項人員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3名,經甄選錄取人員須檢附機關移撥同意書,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三) 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2萬5,365元〜3萬4,375元整(依各機關技工工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 簡章、報名表及機關移撥同意書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徵人啟事下載。 (五) 聯絡人:本院秘書處第四科郭小姐,聯絡電話:(02)23618577分機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