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0-02-13~2020-03-04 |
| 資格條件 | 一、初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總務科綜合行政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新竹市延平路1段110號 |
| 聯絡E-Mail | andrea@mail.moj.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應徵者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二、請先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簡要自述及附貼近期照片)後,點選『我要應徵』,並依指示填入相關資料。 三、請於公告期間內上網應徵,並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3年(106-108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採購證書…)等影本(影本請簽註與正本無訛並本人簽名或蓋章)。或將上開資料電子檔(壓縮檔),於109年3月4日(星期三)前寄至本所人事室承辦人信箱(scdp@mail.moj.gov.tw),並請自行設定讀取回條,信件主旨請註明姓名及「應徵書記職缺」。 四、以上資料不全經通知補正未補正者,視為資格不符。 五、其他事項: (1) 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個人證件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 (2) 本案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3) 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人事室曾小姐03-5259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