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29~2021-02-03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全國運動會選、訓、賽、輔、獎業務。 (二)績優運動選手、教練及體育團體獎勵金法制化作業。 (三)輔導各單項委員會及協會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072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10樓。 |
聯絡E-Mail | maju5712@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人員請於110年2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應包含: 1.現職派令。 2.銓敘審定函(或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文教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證書。 (三)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