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徵求 技正~2021-05-21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技正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5-14~2021-05-21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具政府採購人員基本資格或進階資格以及曾任工程單位主管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襄理本局工業輔導科業務及文稿之審核。
2.本局工程預算之擬訂及工程計畫之規劃、設計。
3.本局工程案件之督導及審核。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9樓
聯絡E-Mail a3974700@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應包含:
1.甄選報名表1份(報名表下載路徑: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edbkcg.kcg.gov.tw-人事徵才)。報名表請如實填具,並請報名人員將報名表連同下列資料一同掃描上傳,亦可將掃描擋email至a3974700@kcg.gov.tw。
2.現職派令
3.銓敘審定函(或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土木工程」職系職務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考試及格證書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辦理,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書寫簡要自述且經本人簽章)、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於徵才有效期間內(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9樓」(信封請註明應徵土木工程技正),聯絡電話:07- 3368333#3178謝先生。

注意事項:
一、初審合格者,本局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通知參與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另面試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遴用。
二、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如非高雄市政府各機關、學校現職人員者,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得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人員之應繳報名資料如需寄回,請檢附回郵信封,俾憑辦理。
六、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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