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企劃師(臨時人員性質)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以內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1~2021-05-20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之資訊、公衛、護理、高齡健康、醫事、醫管、體育(運動、運動休閒)、生技、食品、營養、健管、社工、心理、衛生教育、法律等相關專業科、系(組)畢業及其他相關專業學經歷者。(如應屆畢業生者,報到當日須繳畢業證書影本)。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且可配合業務加班者。 |
工作項目 | (一)健康促進相關業務(含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癌症防治等)規劃及執行。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必要時須配合出差、假日或夜間出勤與加班。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以內 1.本案屬於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得到職,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2.另視成績擇優備取,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3個月,其保留期間內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其他月薪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3.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二)月酬標準:依據「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1.學士學位:月薪新臺幣34,916元(含自付勞健保)。 2.碩士學位:月薪新臺幣40,901元(含自付勞健保)。 (三)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本案屬臨時人員性質,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依工作表現其契約得延長續聘。) (四)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1.即日起至110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5時截止收件。 2.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臨時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學經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證書、專業證照)。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最高學歷證件,(如應屆畢業生者,提供學生證、在學成績單及填寫報到當日必繳畢業證書影本之切結書),以A4格式裝訂。 (5)專業證照、合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駕照等,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大小直式裝訂。 (6)備妥相關資料以A4大小直式紙本裝訂1份,並於截止收件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委送至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 余小姐收(註明菸害防制計畫之企劃師)」另寄電子word檔至(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臨時人員簡歷表) 80011050@mail.tycg.gov.tw,若資料不齊者,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五)甄試方式:面試(70%)、筆試(30%),筆試內容-公共衛生概論、菸害防制、癌症防治等健康促進業務相關法令及知識。 (六)甄選時程: 1.初審通知:應徵人員經本局資格審查並挑選適合者,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名單(https://reurl.cc/1xzQM8)。 2.筆面試時間:與初審名單同時公告。 3.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余小姐,連絡電話(03)334-0935轉分機2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