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徵求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2022-10-12

徵才機關 交通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0-05~2022-10-12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項目 一、辦理訴願案件撰擬處理意見及相關事宜。
二、辦理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相關事宜。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仁愛路1段50號(訴願審議委員會)
聯絡E-Mail sjlin@mot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1年10月12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完成帳號啟用後再次登入平台,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件,如未上傳者,以資格不符論,合則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2.本職務係代理本部職員請假期間所遺職務,聘期自報到日至111年12月14日止,倘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即解聘。聯絡人及電話:林小姐23492529。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面試之日起3個月內。
4.本職缺月酬標準為280薪點至376薪點(折合金額36,316元至48,7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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