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05~2022-10-12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科系畢業。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訴願案件撰擬處理意見及相關事宜。 二、辦理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相關事宜。 三、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仁愛路1段50號(訴願審議委員會) |
聯絡E-Mail | sjlin@mot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1年10月12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完成帳號啟用後再次登入平台,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件,如未上傳者,以資格不符論,合則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2.本職務係代理本部職員請假期間所遺職務,聘期自報到日至111年12月14日止,倘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即解聘。聯絡人及電話:林小姐23492529。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面試之日起3個月內。 4.本職缺月酬標準為280薪點至376薪點(折合金額36,316元至48,76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