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專業秘書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人員若干名。(備取人員列入儲備名冊,儲備期間為6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1-16~2022-11-29 |
資格條件 | (一)性別:不拘。 (二)工作(考試)經歷: 大學法律系畢業。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優先聘用: 1、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律師高考及格者。 2、法律碩士以上學歷資格(持外國學歷證件報名者須經我駐外單位驗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2、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所列情事者。 3、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 |
工作項目 | 協助辦理法官個案評鑑請求之審查、評鑑事件之調查,及其他與評鑑有關之事務。 |
工作地址 | 法官評鑑委員會(臺北市貴陽街2段26號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待遇:聘用人員之薪資,準用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每薪點折合率129.7元): 1.以大學學歷聘用者,自360薪點(即新臺幣46,692元)起敘;其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376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424薪點。 2.以碩士學歷聘用者,自392薪點(即新臺幣50,842元)起敘;其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408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472薪點。 3.以博士學歷聘用者,自424薪點(即新臺幣54,992元)起敘;其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440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520薪點。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日期:自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起至111年11月29日(星期二)止,一律採通訊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應附表件(請依序裝訂): (1)報名表(請至本院官網/徵人啟事下載,並詳填本表,含600字以上簡要自述及附貼3個月內近照)。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以國外學歷報名者,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譯本各1份)。 (4)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律師高考及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碩(博)士論文大綱1份(無則免附)。 (6)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7)具原住民身份者,請檢附戶籍謄本正本1份。 (8)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9)其他。(如:具外語能力者,請檢附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 3.報名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司法院司法行政廳第三科收(請於信封註明「報名約聘專業秘書甄選」)。 4.聯絡人員及電話:許科員/(02)2361-8577分機747 (三)甄選程序:經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及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四)其他:應試人員報名表件如有偽(變)造等不實之情事,且情節重大者,取消錄取資格,錄取後發現者,得隨時解聘;如涉刑事責任者,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