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徵求 視察~2022-11-07

徵才機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職稱 視察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10-31~2022-11-07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考3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或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相關資格(含可調任之電機工程或交通行政等職系)者。
(三)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四) 具備通訊、傳播、法律等專門學識背景、熟悉辦理法規政策研析,或具承辦通訊傳播政策之推動實務經驗,或具有全民英檢中級、其他英語測驗相當等級以上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所列情事。
工作項目 (一) 通訊傳播政策及法規之規劃、分析、研擬、制訂。
(二) 各國通訊傳播政策及相關法規資料蒐集、比較、分析。
(三) 通訊傳播匯流產業發展與監理制度研析。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仁愛路1段50號。
聯絡E-Mail tina4513@n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1年11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填具簡要自述欄。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二、審查與公告程序
(一)如須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認定調任本職缺之職系專長者,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如未備齊相關證明文件,視同不合格。
(二)擇優通知合格者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錄取名單將於本會網站公布。
三、聯絡方式:葛小姐,電話:(02)33438813。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