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1~2025-03-28 |
資格條件 |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 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三) 工作經驗不拘,具行政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 具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等。 (四) 具汽車或機車駕照者。 (五) 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水權登記管理。 (二) 跨河構造物之許可審查。 (三) 水利公有地保留審查。 (四) 各級排水遷移、加蓋、報廢、排水道內附加設施審查。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
聯絡E-Mail | kateebaby1114@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有意願者得使用線上或紙本2擇1方式應徵,如使用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如未註冊先點選「前往註冊」)並上傳相關附件;如使用紙本應徵,請檢附履歷表(如下方附件檔案,請貼上或插入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學經歷證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亦請檢附,郵寄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名。 (二)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人事室,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水利管理科 職務代理人職務」字樣及寄件者姓名。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雙面影印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文件必須於截止收件前寄達或送達指定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三)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得備取1-2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 職務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至115年7月30日),5等 280薪點(月薪37,800元)。 (五)本局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3943。聯絡E-Mail:kateebaby1114@taichung.gov.tw。 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3301林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