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處遇行政聘用工作員(非直接服務)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19~2023-02-03 |
資格條件 |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規則第5條第1項,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學分(應屆畢可)。 |
工作項目 | 加害人處遇協調、兒少保護、家庭暴力與性侵害之防治等行政相關業務。(非直接服務社工)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1.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 https://www.dvp.ntpc.gov.tw/home.jsp?id=adbb16502b55a98a下載報名表填寫後寄至本中心、1.最高學歷證件、2.身分證影本、3.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之修課證明文件(如實習證明、專技社工師考試入場證),無者請先附歷年成績單、4.其他相關經歷證件;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處遇社工」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手機,於112年2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逕寄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黃先生收,聯絡電話:02-89653359#2121。 (二)甄選方式: 1.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筆試及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另視甄試成績增列備取人員至多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中心得予從缺。 (三)薪資待遇:依聘用人員支給報酬296薪點起聘,折合金額新臺幣39,960元,具社工師證書或社工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以312薪點起聘,折合金額新臺幣42,1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