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1-07-30

徵才機關 大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7-23~2021-07-30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文化、教育、大眾傳播、大陸事務、法律等科系畢業,或具相關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 臺港及臺澳有關文化、教育交流之政策規劃、協調及執行事項。
2、 在臺香港澳門居民之關懷服務及相關聯繫協調事項。
3、 港澳事務民間團體之設立許可、輔導服務等相關事項。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 聘用期間:即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6、 月支報酬: 大學畢業支280薪點(約34,916元)、研究所畢支328薪點(約40,901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5-18樓
聯絡E-Mail chc@m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0年7月3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同時須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請勿直接郵寄或以電子郵件投件。
2. 請應徵人員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服務證明或工作證明文件(PDF檔)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3. 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 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5. 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如有疑義請聯絡人事室簡小姐(聯絡電話:02-23975589轉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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