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徵求 臨時人員~2021-02-22

徵才機關 科技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2-03~2021-02-22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
(二) 前款所稱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由用人單位認定之,但非專任之工作經驗不予採認。
(三)國內外大學、研究所財務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二、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考量。
三、無下列情事者:
(一)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 經通緝有案,尚未撤銷者。
(三)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 與本部首長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
(五) 與本部產學園區司司長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相關申請、核定、變更等行政作業。
二、辦理「產學研發聯盟合作計畫」業務推動。
三、辦理「鼓勵企業參與培育博士研究生試辦方案」業務推動。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科技部產學園區司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6樓)
聯絡E-Mail jklin@most.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 意者請至網址:【https://www.most.gov.tw/】(科技部網頁/動態資訊/一般公告)下載並填妥「科技部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另將履歷表電子檔(同公告下載之格式)及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檔分別以「姓名-文件名稱」為檔名,於110年2月22日(星期一)下班前傳送電子檔至jklin@most.gov.tw及myyang@most.gov.tw信箱,電子檔資料應與紙本報名資料相符。
(二) 紙本報名資料應至遲於110年2月22日(星期一)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本司遴選小組(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科技部產學園區司臨時人員佐理員(一)職缺」。未依規定報名者(包括報名逾期、未郵寄紙本報名資料、報名資料不齊全、紙本應徵履歷表未簽名等情形),恕不受理。
(三) 請將下列報名資料以A4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郵寄:
1.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並請於履歷、自傳欄位中舉證或自述,曾辦理相關業務經驗或工作技能例如文書或公文處理、電腦操作能力、品德、績效或優良事蹟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
五、薪資:月支報酬新臺幣37,100元起。
六、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本案聯絡人:林技寬,聯絡電話:(02)2737-7280 ,聯絡地址:10622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6樓(科技部產學園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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