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約僱衛生稽查員(A610120)~2021-05-20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衛生稽查員(A610120)
職系
名額 正取1人,擇優備取1-2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10~2021-05-20
資格條件 一、280薪點(月薪34,916元):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四、熟悉電腦作業系統有線上規劃能力,可配合業務積極任事勇於負責者。
五、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具企劃、溝通協調能力、認同團隊合作且可配合業務加班及配合即時上班,優先錄用。
六、視成績酌列備取,惟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七、具身障手冊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工作項目 1.辦理食品、藥物、化粧品等之違規廣告、品質、標示之稽查取締、行政罰鍰及行政救濟等工作(55%)
2.辦理藥商、藥局、藥事人員及營養師登記、執業管理,藥物廣告審查許可等業務(15%)。
3.受理消費者有關食品、藥物、化粧品之消費申訴、檢舉案件及中藥?西藥送驗等業務(10%)。
4.辦理消費者、專業團體有關食品、藥物、化粧品之教育宣導講習及研討會等業務(10%)。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聯絡E-Mail huiyu0331@healt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或謄本上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2)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2、欲以紙本方式報名者,請於本局事求人網站報名完成後,將前開資料於110年5月20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達: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南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游小姐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食品藥物管理科約僱衛生稽查員(A610120)」字樣;若未獲甄試或錄取需本局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1只,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3、前開程序均已完成始算報名成功,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如欲確認線上報名(含本局事求人網站及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是否完成,請致電本局人事室劉小姐(02-27208889-7146);確認工作內容及紙本資料是否寄達,請致電食品藥物管理科游小姐(02-27208889-7088)。
備註事項:
1.請自「線上報名」或「紙本報名」中選擇一種方式報名即可。如採線上報名者,請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請確認必要文件均已上傳)已完成報名;如採紙本報名者,僅需至衛生局事求人網站完成報名,並寄送相關佐證資料至本局。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並得視甄試成績冊列擇優候用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職缺為職務代理,代理期間為錄取通知報到日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當代理原因消滅時,即停止代理,代理人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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