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學士畢業者,月酬261薪點(新台幣33,851元);碩士畢業者,月酬289薪點(新台幣37,483元) |
職稱 | 專案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20~2022-09-2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者。 二、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出差者尤佳。 三、嫻熟電腦文書作業、熟諳公文製作與政府採購作業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老建築(潛在文化資產)保存再生計畫」之規劃與執行。 二、本計畫補助申請案之輔導諮詢、督導訪視、考核、追蹤等作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
聯絡E-Mail | a10757@m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1年9月27日(星期二)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 (一)履歷填寫:請填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日期請以「民國年(如:1100101,7碼)」標示。 (二)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個人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二、未於報名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完成,或照片及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 三、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 四、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部得予從缺。 五、僱用期間:預計僱用至114年12月31日止為原則。惟本職缺係屬特定性工作之定期契約,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4款規定,應報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核備,如未獲核備,將縮短聘期為簽約1年。 六、聯絡電話:02-8512-6275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