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社會工作員 |
職系 |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20~2025-04-02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具有委任第5職等以上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 二、符合「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2條規定,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者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收容案件之訪視、審核與個案基本資料之建立、服務對象入(退)院、戶籍登記遷移及異動通報。 二、服務對象社會工作個別化服務之提供。 三、社會工作計畫與相關活動方案之規劃及執行。 四、服務對象權益之促進。 五、社會各界與相關社團之慰問、參訪等各項活動之聯繫及接待。 六、社會福利諮詢服務、志願服務之推展與社會資源之開發、結合及運用轉介。 七、輔導工作人員在職研習方案之策劃與執行及社會工作之研究。 八、社會工作有關表報及公文處理。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125號 |
聯絡E-Mail | et160@ersc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4年4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以下相關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114年4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開資料影本郵寄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人事機構收(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125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工作員,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8509238。 三、本案先以書面審查,並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家亦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