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大埤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農業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8-07-26~2018-07-30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本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經錄用人員如係現職人員,由本所向其現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
工作項目 | 辦理農業行政等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大埤鄉公所(631雲林縣大埤鄉北和村中山路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應徵者檢附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皆以A4規格影印,並請蓋與正本相符及私章)依序裝訂成冊。 二、請於民國107年7月30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掛號或逕送雲林縣大埤鄉公所人事室收(631雲林縣大埤鄉北和村中山路8號)。 三、符合資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5-5912116轉105或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