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徵求 聘用秘書~2019-08-20

徵才機關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秘書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8-14~2019-08-20
資格條件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對促進轉型相關業務推動有基本認識與熱忱,並具積極主動、溝通協調、問題解決能力與團隊合作精神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
二、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
三、國內外大學畢業,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會首長及委員行政協調聯繫、負責協調跨單位間整合與溝通、本會交辦專案任務並支援業務組相關行政事務。
二、協助辦理開放政治檔案與還原歷史真相、清除威權象徵與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案件處理,並促進社會和解及不當黨產處理及運用等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請註明聯絡電話)。
二、採通訊報名,請於108年8月2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秘書」。

備註
一、本職缺依行政院規定薪點為472至582,其折合月酬為新臺幣58,858元至72,575元。
二、本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核定翌日起算1個月)。
三、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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