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考試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
職稱 | 專門委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7-24~2019-07-29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公共行政或政治學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法制、人事行政或一般行政類科考試及格。 (三)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九職等及任主管職務均3年以上之現職人員,且具簡任官等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具辦理人事法制業務5年以上經驗。 (五)最近3年年終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事政策研擬規劃、機關組織法規擬辦審核、公務人員任用、俸給、考績、陞遷、級俸、公教人員保險及退休資遣撫卹等法令擬辦審核、議案之審查會及其他有關會議等相關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貼妥最近1年2吋半身照片,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 (二)報名方式:符合前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08年7月29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具相關資料郵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考試院人事室」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行政職系專門委員」。另請於108年7月29日(星期一)前逕自本院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exam.gov.tw)首頁/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相關資料並務請將資料表e-mail至c337@exam.gov.tw,聯絡電話:(02)8236-6271。 (三)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本院通知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視同放棄。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還應徵資料,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備取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