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 徵求 專門委員~2019-07-29

徵才機關 考試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7-24~2019-07-29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法律、公共行政或政治學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法制、人事行政或一般行政類科考試及格。
(三)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九職等及任主管職務均3年以上之現職人員,且具簡任官等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具辦理人事法制業務5年以上經驗。
(五)最近3年年終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政策研擬規劃、機關組織法規擬辦審核、公務人員任用、俸給、考績、陞遷、級俸、公教人員保險及退休資遣撫卹等法令擬辦審核、議案之審查會及其他有關會議等相關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貼妥最近1年2吋半身照片,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
(二)報名方式:符合前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08年7月29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具相關資料郵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考試院人事室」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行政職系專門委員」。另請於108年7月29日(星期一)前逕自本院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exam.gov.tw)首頁/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相關資料並務請將資料表e-mail至c337@exam.gov.tw,聯絡電話:(02)8236-6271。
(三)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本院通知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視同放棄。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還應徵資料,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備取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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