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11-13~2020-11-26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下列學經歷專長資格之一者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碩士學位以上學歷。 2.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學士學位者,需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 (二)具承辦人事業務及公文經驗者。 (三)熟悉電腦文書系統(EXCEL、WORD)操作。 (四)應徵人員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份情形。 |
工作項目 | (一)聘任人員任免相關人事作業。 (二)聘任人員研究報告。 (三)兼職案件。 (四)人事綜合業務。 (五)各類表格填報。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7月30日(惟被代理人提前銷假或復職,則須無條件解聘);待遇:薪點280-328(月薪介於新臺幣34,916元至40,901元之間) |
工作地址 | 國立故宮博物院北部院區(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檢附資料: 1.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請至「本院網站首頁→博物館行政→行政服務→申請表單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下載並填寫,該應徵表格另請e-mail傳至shlee@npm.gov.tw,以利彙辦。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附照片及簽名 )。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如工作經歷), (二)請將前述檢附資料於109年11月26日以前逕寄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2段221號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李先生收,並請註明「應徵人事室聘用職務代理人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必要時得先舉行測驗)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聯絡電話:(02)28812021轉2216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