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 徵求 助理員~2021-11-26

徵才機關 公平交易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11-19~2021-11-26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二)大學法律、經濟、金融、國貿、財稅、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熟稔產業經濟學或公平交易法尤佳,並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三)具委任第4職等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具備良好公文寫作能力,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及網路操作與運用。
(五)須機動配合出差查案。
工作項目 (一)辦理流通業、不動產業、連鎖加盟及其他工商服務等公平交易法案件之調查處理。
(二)其他交辦之事項。
工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3樓
聯絡E-Mail ct2064@ft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檢具:
(一)不受理郵寄,請於110年11月26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登入「我要應徵」,並依系統指示操作,履歷表內務請註明辦公室聯絡電話及撰寫自傳,並請掛載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1次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有外語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者請併附】等檔案後送出。送出上開履歷等相關資料後,可洽本案聯絡人確認收訖,電話:(02)2351-7588轉567張小姐。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如證件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錄取結果將另行公告本會網站,不再書面通知。
(四)有關機關用人前品德及忠誠查核,本會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將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褫奪公權人員資料查詢系統」,對錄取人員進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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