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行政人員替代人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1-04-30~2021-05-14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畢業(含)以上學歷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三)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 握轄內長期照顧人口需求,如當地人口群資料與推估需求人數、鄉鎮市區範圍之需求人口分布。 2. 盤點、統整並連結轄內長期照顧服務資源及服務使用情形(含照顧服務人力)。 3. 受理民眾電話申請、諮詢長期照顧服務相關事項,含接聽1966專線、現場服務窗口(服務台)。 4. 依據地方政府建立之申訴流程與機制,受理長期照顧服務申訴與陳情等事項,保障服務使用者之權益。 5. 監測長照2.0服務涵蓋率、服務連結與輸送發展情形(含長照服務統計分析、滿意度調查、特殊案件追蹤列管)。 6. 長照服務特約單位之稽核與管理。 7. 辦理長照服務特約單位之給支付審查。 8. 管理轄內照顧服務輸送體系及各項服務計畫推動進度(含前瞻基礎建設-照管分站修繕工程),並協調均衡轄內長照服務資源發展。 9. 開發、拓展轄內長期照顧新型服務資源,並規劃、建置長期照顧新型服務措施。 10.充實長照人力、辦理長期照顧服務提供單位教育訓練、座談會與焦點團體,建構服務提供單位溝通聯繫平台。 11.督導、審議、委託或補助轄內服務提供單位、受託單位辦理長照相關計畫業務。 12.辦理個案評估結果核定文件製發。 13.辦理個案研討與長照服務相關業務聯繫會議。 14. 辦理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之採購、修繕、財產管理與核銷,及照顧管理計畫之預算編列、計畫執行與成果結報事宜。 15.辦理長照網頁平台維運管理及照管系統之單位帳號管理與維護。 16.辦理長期照顧服務使用宣導事項。 17.配合中央辦理長期照顧相關調查、統計分析,及資訊管理系統運用事項。 18.規劃推動長照各類創新服務方案。 19.辦理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宜蘭縣宜蘭市聖後街141號)。 |
聯絡E-Mail | tinateng@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係臨時人員請假期間職務代理人,預估代理期間至110年9月(仍以該員實際請假期間為準),依據宜蘭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要點,新進人員月酬為3萬4,916元整。 (二)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依序以A4格式裝訂整齊:公務人員履歷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於110年5月14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鄧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應徵長照所行政人員職務代理人」,逾期遞件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tinateng@mail.e-land.gov.tw。 (四)本次甄選之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鄧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