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06~2021-05-10 |
資格條件 | (一)基本條件: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身心無礙工作,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需具備文書處理能力,熟悉微軟office軟體操作。 (二)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現行薪點折合率每點124.7元) (三)僱用職缺: 1.職缺一(280薪點、月薪34,916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代理本局納保組科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缺,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1年6月1日止,每年約僱一次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工作地點:臺北市) 2.職缺二(280薪點、月薪34,916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代理本局農民保險組110年高考職缺,共計1名,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0年高普考試分發報到前1日或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止。(工作地點:臺北市) (四)約僱人員在職期間各項事宜依「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其他約僱人員相關規定辦理。 (五)具原住民身分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佳(非必要條件)。 (六)本次公告期間如遇本局其他業務單位同時公告徵求職代,僅得擇一職缺投遞履歷,如有重複投遞,恕不受理亦不另退件。 |
工作項目 | (一)職缺一:辦理勞工保險局納保組相關業務。 (二)職缺二:辦理勞工保險局農民保險組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0年5月10日前(收件以郵局戳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受親送及電子郵件報名)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郵寄至100-13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人事室收。2.擇適合者通知面試,其餘恕不通知及退件。3.請於信封及履歷表上註明【應徵職缺(一)納保組約僱/職缺(二)農保組約僱】未註明者,恕不採用。4.聯絡電話:(02)23961266轉2903陳小姐 e-mail:18001@ms.bli.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