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1-04~2019-01-09 |
資格條件 | 具備下列資格之一: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有關開放政治檔案、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處理、歷史真相調查與平復司法不法、促進社會和解、不當黨產與成立特種基金運用及其他轉型正義事項之協助研究規劃、爭議受理、執行報告編纂等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註明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2.採通訊報名,請於108年1月9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助理研究員(秘書室)」。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得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