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05~2021-05-1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警衛保全、環境清潔委外、公務車駕駛等各項採購業務及履約管理。 (二)彙辦採購稽核相關業務。 (三)財產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 二、薪資標準:以280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34,916元)。 三、應徵方式 (一)請於110年05月13日前(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或工作證明書面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視同無工作經驗)。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公務人員履歷表(加註個人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自傳500字以上,並經本人簽名)。 (二)並請於「本分署網頁/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本分署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職缺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資料後,傳送至wenyan@wda.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姓名:○○○)簡歷表」。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有偽造、變造證件情事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並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附足額之郵資俾利郵寄。 (四)本案正取1名,得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如有工作內容方面的疑問,請洽02-89956399分機1602秘書室孔先生;如有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洽分機1734人事室曾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