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徵求 專業助理(二)~2021-04-29

徵才機關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業助理(二)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23~2021-04-29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證書者。
(二)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得有證書,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近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無下列情事者:
(一)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 犯前2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 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 本部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一、執行性別平等教育及學生輔導相關業務。
二、行政院性平會及行政院性平處相關業務(含行政院CEDAW與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相關業務)。
三、行政院性平會「教育文化與媒體組」相關業務。
四、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事宜。
五、預算執行相關事宜及會計業務窗口。
六、學生輔導議題民間團體申請補助案。
七、出版品管理及輔導叢書相關事宜。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72號
聯絡E-Mail annie920729@mail.mo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0年4月29日以前,填妥「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格式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人事處重要業務/電子布告欄下載列印,網址:【https://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3A951BE891A75625】)後簽名,電子檔先傳送至annie920729@mail.moe.gov.tw,報名資料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本案聯絡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臨時人員職缺:專業助理(二)」及白天聯絡電話。未依規定報名者(包括報名逾期、未郵寄、報名資料不齊全、應徵履歷表未簽名等情形),恕不受理。
(二) 應送報名資料(所有資料證件請以A4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
1.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工作期間:依簽定契約內容(試用期間為3個月)。
六、薪資:265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3,046元)起。
七、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本案聯絡人:林沛雨,聯絡電話:02-7736-7825,聯絡地址:1005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72號6樓(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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