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 徵求 技士~2021-01-14

徵才機關 澎湖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1-01-11~2021-01-14
資格條件 1.具學士以上學位,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三(乙)等考試及格、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現(曾)敘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無限制調任者,並具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4.本府及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選)相關事宜之所屬機關、學校人員請勿投件(人事、主計、政風人員除外)。
工作項目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政府工務處(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17-1號)
聯絡E-Mail fa79450@mail.peng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3)上傳應徵資料請再次確認是否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證明文件、現職銓審函等相關證件資料,並請夾帶「澎湖縣政府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清冊(含切結書)」(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任用陞遷項下載)。
(4)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蓋印「與正本相符」及私章。
(5)非現職公務人員請將上述資料【含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證明文件、最後(近)1筆銓敘部銓審函、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清冊、切結書等】,於110年1月14日前,於上班時間,親自、委託或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報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本府於必要時得通知符合資格者辦理面試(請配合下載相關軟體或APP)。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6)9274400轉348
呂先生
(工作項目及內容,請洽06-92744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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