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徵求 稽查(預估缺)~2021-03-18

徵才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稽查(預估缺)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05~2021-03-18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金融、會計、企管、經濟、商學、資訊或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財稅金融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之情事者及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五、具法律、資安相關工作經驗及具全民英檢中高級或相當程度英語之聽說讀寫能力尤佳。
六、任事積極負責並能配合業務需要者。
工作項目 辦理金融監理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板橋車站大樓7樓,位處板橋捷運站口,交通便捷)
聯絡E-Mail hsinic@banki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本局採線上報名方式,惠請台端務必依下列說明完成報名):
(一)金管會線上報名系統: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大學以上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銓審函及英文等語言能力檢測成績證明,並請將附件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檔案,於110年3月18日下午6時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
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NTQ0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之「事求人」網頁,於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完成線上應徵職缺填報事宜,並請將附件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檔案。
(三)如欲以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第5條專長轉任職系之規定擬任財稅金融職系者,本局需審視台端所認證學分是否於最近10年內之規定,故請檢附銓敘部函及所認證專長之成績總表。
二、本次職缺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聯絡電話:(02)8968-9889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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