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駐衛警 |
官職等 | 警佐四階 |
職稱 | 河川駐衛警察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4~2021-05-18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 三、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中央河川砂石疏濬、市管區排維護清疏巡查、水利設施維護、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附履歷表(由當事人自己註記所填個人資料無不實記載並蓋章)、三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報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件影本乙份,並請註明應徵職務、白天連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逕寄: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水利養護科蘇芳慶(分機:2504),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時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其他: 一、面試時間另以電話通知。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送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及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三、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