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徵求 科員~2021-05-20

徵才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10~2021-05-20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具經建職系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地政、財稅、都市計畫、土木、建築及不動產等相關系所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補助經費核撥、法令釋疑及修訂、進度控管、研擬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等相關業務。
二、研訂住宅租賃政策及計畫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聯絡E-Mail melvinkao@cpa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如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至本署最新消息公開徵才應徵本署職缺人員填寫表格下載區下載相關具結書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070&Itemid=58)填寫後上傳。
二、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及上開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人事室高先生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土地組科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五、聯絡電話:(02)8771-2419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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