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約25,365元至34,375元(依工友管理要點核支) |
職稱 | 專案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07~2021-06-04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之職工。 (二)具備國內外國民中學(初等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三)具服務熱忱、彈性與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一般行政庶務。 (二)協助公文遞送。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在職證明、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等相關證件影本,於110年6月4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南區社會局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人民團體科專案工友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三)擇優錄取正取3名並得備取1至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相同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經甄選後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人民團體科陳科長 (電話:27208889轉1608)。 (五)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