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徵求 專門委員~2022-07-25

徵才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第11職等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環保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7-19~2022-07-25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國內外環保相關系所碩士。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簡任第10職等以上,並具調任環保行政職系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四)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督導環境資源資料整合作業及環境品質監測。
(二)督導行政資訊系統(公文、會計、總務、差勤、人事等)維運與內外網站相關業務。
(三)督導環境資源資料建置及資料交換整合公開服務、環境地理資訊、共構機房維運、資安監控防護、資訊服務管理、預算執行及資訊委辦計畫審查。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環境監測及資訊處)
聯絡E-Mail yalan.yang@e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於111年7月2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署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資訊與服務/環保署徵才」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及最近1次銓審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1年7月25日前寄至臺北市中華路1段83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監測及資訊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專門委員】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簡歷冊填妥後併請e-mail至【 watichung@epa.gov.tw w】,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 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 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1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 聯絡人:環境監測及資訊處鐘小姐 聯絡電話:02-23117722#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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