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徵求 專員~2022-02-21

徵才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2-16~2022-02-21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法律、政治、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畢業,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資格。
2. 現職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9職等專員、視察、秘書等職務。
3. 具人事行政職系工作經驗8年以上,現辦理任免業務者尤佳。
4. 最近5年年終考績4年甲等以上。
5.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包含Word、Excel、PowerPoint)。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陞任,以及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人事室 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80號7樓
聯絡E-Mail ynchen@ae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請依下列方式辦理:
1、應徵本職缺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職務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如無法使用上開系統應徵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並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派令與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於111年2月21日前寄本會人事室,並於信封封面標註「應徵人事室專員」,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3、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人,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案聯絡人:陳先生 (02-22322029)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