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約僱人員(5等280薪點)~2021-05-14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5等280薪點)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04~2021-05-14
資格條件 1.學歷:具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教育部認可之學士學位),劇場技術、機電等相關科系以上畢業。
2.具備以下經歷或能力為佳:具劇場技術或空調、機電等工作經驗者為佳。
3.嫻熟電腦文書作業、熟諳公文製作與政府採購作業者尤佳。
4.須配合活動加班。
5. 品德操守良好,態度積極,勇於任事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者。
工作項目 1.負責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工務技術組業務承辦。
2.擔任劇場演出之技術人員(含燈光、音響、吊桿等專業設備操作與維護)。
3.臨時交辦工作。

以上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展演科:(02)22760182分機:300吳小姐 。
工作地址 新莊文化藝術中心(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13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並於110年5月14日前寄送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郵戳為憑(如個人親送或使用快遞送件,須於5月14日下午5點前送達並加蓋本局同日收件戳章):
1.郵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吳小姐收。
2.信封上註明:「應徵藝術展演科約僱5等人員」字樣。
3.檢送以下資料供初審(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路徑:「書表下載→人事人員徵才案相關表件→新北市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第4-5頁「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勿附相片」並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報名表末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4)相關工作經歷之服務證明影本
※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三、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並由機關視工作表現決定是否續僱。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五、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34,9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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